湘潭市食品行业协会
潭食协〔2012〕04号 签发人:邓年根
关于转发《湖南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
系建设示范企业评选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科)局、各重点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局、各食
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试点企业:
现将《湖南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示范企业评选办法》(湘食联〔2012〕06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办法》和附件要求自愿组织填报,并于5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叁份报送至湘潭市经信委消费品工业科,联系人:胡盛贵、朱显虎,联系电话:58570258,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湖南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示范企业评选办法》
湘潭市食品行业协会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1
湖南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示范企业
评选办法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扎实推进湖南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建设的通知》(湘经信医药食品〔2011〕 322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诚信试点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鼓励企业先行先试,以便总结经验,推广典型,经研究,决定在试点企业中开展“湖南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示范企业”评选活动。为保证该活动有序开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质量安全为核心,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通过政府指导和推动,行业协会加强自律,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社会各界参与并监督,逐步建立起企业责任为基础、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促进我省食品工业健康发展。
工作原则:坚持制度建设与宣传教育相结合、企业履行责任与行业实行自律相结合、政府指导推动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企业失信惩戒与诚信褒奖相结合、企业自愿申报与专家评选认定相结合。
二、示范企业评选的数量、范围与对象
本次评选活动将从省经信委确定的全省125家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试点企业中评选出示范企业20家(不含烟草业、饲料业)。
三、申报资格
(一)属于行业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
(二)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是湖南省著名商标、湖南省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获得者,或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称号获得者;
(三)近三年来没有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没有被工商、质
监、环保、银行、税务等部门列为黑名单。
四、评选内容及评分标准
评选内容主要包括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和实施诚信制度、企业诚信文化建设及诚信信息档案和诚信信息平台建设等。湖南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示范企业评选采取百分制记分办法。
(一)建立和健全组织机构(10分)
组建了符合本企业实际的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企业法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的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安排了专职工作人员。
(二)建立和实施诚信制度(60分)
示范企业按照工信部《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CMS)建立及实施通用要求》、《食品工业企业诚信评价准则》、《关于扎实推进湖南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湘经信医药食品〔2011〕322号)和各子行业生产企业实施指南要求,以确保质量安全、防范失信风险为重点,建立和实施了以下诚信制度:
1、原材料及其辅料进货管理制度;
2、生产过程及仓储管理制度;
3、产品检验、不合格品处理制度;
4、企业广告宣传、合同管理、标识管理制度;
5、产品追溯、召回、申投诉处理及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6、从业人员诚信教育及考核、关键岗位人员诚信信息及相关记录档案管理制度;
7、诚信内部核查、诚信风险信息收集评估、诚信危机处理和预警制度;
8、企业财务与税务管理制度;
9、环境影响评估制度。
(三)积极推进企业诚信文化建设(10分)
企业设置了宣传栏、定期编印宣传刊物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开展了全员诚信文化宣传教育活动。
(四)加强诚信信息档案和诚信信息平台建设(20分)
企业的诚信信息档案建设资料齐全、重点突出,从原材料进厂到产品出厂的各个关键环节都建立了信用记录(包括原料和产品验收、生产操作、检验、发货、成品销售和用户投诉、不合格品管理、物料退库和报废、紧急情况处理等相关记录)。企业已确定一名与“湖南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网”联络的信息员,每月上传信息5条以上。
五、申报材料要求
自愿申报示范企业的试点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申报表(见附件4);
2、工作总结;
3、企业诚信组织机构建设原件;
4、诚信制度汇集;
5、企业诚信文化建设影印件;
6、近两年获得的省级以上(含省级)的奖项复印件;
7、企业所在地质监、工商、银行、税务、环保等部门无失信
记录的证明。
六、示范企业申报和评选程序
(一)试点企业自愿申报。
(二)市、州诚信办(经信委)推荐。
(三)省食品行业联合会初审。在企业自愿申报和各市州诚信办推荐的基础上,省食品行业联合会将根据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必要时组织人员对企业进行现场考核,并按1:1.2的比例确定入围示范企业名单
(四)专家评定。联合会从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省诚信办成员单位、第三方服务机构聘请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入围示范企业进行评定,确定示范企业名单。
(五)网上公示。将专家评选出来的示范企业名单在“湖南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网”、“湖南食品网”公示15天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没有异议,确定最终获得示范企业称号名单。
七、授牌表彰
将获得示范企业名单报省经信委,在省经信委组织召开的诚信体系建设试点阶段经验交流会上进行授牌表彰;联合会将向社会予以公示;同时向省经信委等部门建议对示范企业申报质量安全检测能力技术改造等项目给予优先安排。
八、其他
(一)本次评选活动在省经信委、省诚信办的指导下,由省食品行业联合会主办:
(二)本次评选活动不向参评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含申报费、评审费、奖牌制作费等)。
湖南省食品行业联合会
二○一二年三月
附件2:
湖南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示范企业
申 报 材 料
申请单位(章):
单位负责人: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填报材料要求
一、申请单位按《评选办法》申报要求逐一如实提供资料,并装订成册,封面见附件2。
二、工作总结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在2012年5月15日前统一报送省食品行业联合会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4:
湖南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示范企业申报表
申请项目 | ||||||
企业名称 | ||||||
所属子行业 | ||||||
产品品牌名称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
手 机 | 邮 箱 | |||||
企业简介 | ||||||
申报单位法人 意见(签章) | ||||||
市州诚信办、经(工)信委推荐意 见 | 盖章: |